本帖最后由 利川晨曲 于 2015-8-23 21:12 编辑
今天下午我们和文体队进行决赛。文体队既原体育文化局球队,原体育界的职员,由于职业专长,现在便成了门协的专职教官,这些人在门协工作多年,负责门球技术,战术,规则的培训,带队和组织参赛。理应精通技术战术,谙熟规则,具有良好的球风场风形象,推动门球的健康发展,可是个别人在赛场上的表现却真是有点令人咂舌。在比赛中,①号二门占位,⑤进一门冲二门未果落三角,⑨进一门到二门前接①;⑩进一门摸⑨成功,闪⑨出界续击①,用①带⑤不中;此时⑩号队员还未松脚,教官便叫他二门前靠边,⑩号队员是懂非懂的回过头望着教官回问了一声“啊”!,在回问的同时竟忘了脚下还踩着球,一拖脚球便离开了脚底下十几公分。裁判是个新手,一时不知所措,看看门协的教官,教官默不作声,我们便高声呼喊:闪击有效⑩号拿出界外;此时教官发话了:是闪击完成以后自球才离开脚的,不能拿出界外!我们一再争辩:抬脚属于闪击过程⑩球应拿出界外。最终还是扁担拗不过地脚方,⑩球没有被拿出界外,因此红球结果败北出局。 一个负责门球培训的教官竟如此不懂规则,还一手遮天强词夺理,这门球场上还有公理吗?没了公理,门球场上还能平静吗?像这样的人坐在讲台上,能教出什么名堂?门球协会每年收取各单位缴纳的会员费,把所属的会员当什么啦!难道协会之外就不能再有门球活动了么?全民健身运动,是所有公民的权利,政府拨款所修建的门球场属全民所有,协会只能在全体会员协商的基础上运作,应该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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