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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28页第十五条第一款方框内“说明”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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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7 07: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乡木寸士 于 2015-2-17 07:17 编辑

       “ 说明:经裁判员确认自球与他球接触时,只需要击打自球,不论他球是否移动,均为有效撞击。”本人理解在这一规定中,“经裁判员确认自球与他球 接触时 ”是接下来“只需击打自球,不论他球是否移动,均为有效撞击 ”的必要条件,只有在前面的条件下,才有后面的结果,否则,裁判就要“据实判定 ” ,而这时的“实”不是自球与他球接触与否,因为裁判没有确认“自球与他球接触与否”,无“实”可“据”。这时候裁判“据实判定”的“实”有两个方面的情况可“据”。 一是未经裁判确认这个“实”,未经确认裁判不可随便判自球与他球是否接触,判自球与他球接触对方不同意,判自球与他球不接触击球方不同意,只能引起争执。二是未经裁判确认自球与他球接触与否,裁判就只能“据”接下来的“实”来判定,这就是击打自球他球是否移动,他球移动是有效撞击,他球不动无撞击,这就是“据实判定”。

发表于 2015-2-17 07: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5-2-17 07:48 编辑

裁判工作的原则,永远是要“据实判定”。
如果这个“实” 只在裁判员脑中,那么要裁判员干什么?
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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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7 10: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击打自球他球是否移动,他球移动是有效撞击,他球不动无撞击,这就是“据实判定”。
以上这不叫据实,关键的是球是不是秘贴,秘贴就应该判撞击,不秘贴就不是撞击。
愿你天天好心情.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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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25 12: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队员没申请,裁判也没确认,谁知道接触还是不接触呢?这个关键如何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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