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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势应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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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5 11: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门球宣判是"口语十手势",在大球和小球比赛规则中,门球是最繁琐的。有手势一动、二动、不动,再加口语,它们组合多多。首先"模特"不是立正姿势。其一、用一些绝对语言表达难做到,比如:手到音止,60度、45度、埀直(90度)等。其二、有些两动只相差一、二秒有必要显示出来吗?没有必要,即使高级裁判也未必做得准确。其三、有些手势可否只用语言不用手势,如"犯规"、警告"等。其四、比赛开始:用屈臂握拳变掌向前上方推出;比赛结束:两手臂高举在头上方交叉;撞中柱:两臂伸直斜向上。结果比现11规则简化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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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4-12-6 11:10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1: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现11裁判法十二种手势,把口语和一动、二动、不动组合共有38种,多么繁琐呀!  能不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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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的热忱关注、支持。  发表于 2014-12-6 13:47
我看行!  发表于 2014-12-6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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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5 11: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4-12-5 11:56 编辑

最主要的一条是根本没有人看你伸了几个指头,这是白白浪费裁判精力。只要有一只手臂(不要两只)上举,表示你在呼号就可以了。还有要求裁判面向被呼号者呼号,结果是球还未静止,裁判员就要分心找新击球员,副裁记录还要放弃原有的观察,帮助主裁找人。

设计此裁判方法的人似乎根本不懂得裁判的任何判决都是向全场人的,包括参赛双方和观众宣告,而不是对个别人的。


裁判呼号后击球员应当大声应答,使全场包括裁判注意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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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关注与支持。  发表于 2014-12-6 11:06
同意老师观点  发表于 2014-12-5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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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5 11: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简化门球裁判手势动作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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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门球的发展,谢谢总版主支持深入讨论。  发表于 2014-12-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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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5 13: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势应简化"说得好,门球裁判员的工作是很辛苦的,我支持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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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的支持。  发表于 2014-12-6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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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5 13: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简化。面向全场,不应面向击球员。因为击球员不是紧跟自球,而是在和其他球员议论场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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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老师支持。  发表于 2014-12-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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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5 18: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当裁判才能体会裁判员的辛苦!支持老师的观点。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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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门球,感谢老师支持。  发表于 2014-12-6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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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07: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大家只看到问题的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做手势的原因是为了不同语言、不同民族间参加比赛中都能够认识裁判员手势所表达的意义,不然只听见口子念念有词,而不知何意。
如果统一了手势动作,即使语言有障碍,但是也可以看手势理解意思。

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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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老师的关注。  发表于 2014-12-6 11:16
裁判的手势确有你所说的好处,但是门球的手势设计离开这一目标,有的距离很远,有的过于繁复。 1,犯规时没有用手势说明犯规的品种,(篮球,排球都有) 2,得分不一定是自球,但是并没有手势说明几号球得分。 3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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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08: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飘逸 发表于 2014-12-6 07:16
可能大家只看到问题的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做手势的原因是为了不同语言、不同民族间参加比赛中都能够认识裁判 ...

裁判的手势确有你所说的好处,但是门球的手势设计离开这一目标,有的距离很远,有的过于繁复。
1,犯规时没有用手势说明犯规的品种,(篮球,排球都有)
2,得分不一定是自球,但是并没有手势说明几号球得分。
3,呼号其实就是表示“下一号上场”即可,因为击球员身上有号码标志,无论观众,新击球员都明白下一个是谁,手势表示几号根本没有人看,也看不清,我在裁判时就发现手表示号错了也无人发现。
如果改手势,就有的要细化,有的要删繁。
门球裁判员嘴里没有哨,观众不会在20米外的看台上,所以用嘴宣判成为可能。手势就可以简单一点。即使国际比赛,语言障碍应当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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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版主老师的关注和讨论。  发表于 2014-12-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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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0: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球类门球裁判手势和语言最复杂,应该尽量简化。有的确实不必要(比如比赛结速规定要面向开球区宣布比赛结速)。
支持老师的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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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裁判手势的简化讨论。  发表于 2014-12-6 14:40
谢谢老师的关注、支持、讨论。  发表于 2014-12-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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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22: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4-12-6 08:52
裁判的手势确有你所说的好处,但是门球的手势设计离开这一目标,有的距离很远,有的过于繁复。
1,犯规 ...

我觉得呼号的手势还是应该保留,赞成进一步简化或去除一些毫无意义或者可有可无的手势,如“撞击*号”、“*号过门得分”等等,只保留口令,去除手势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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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支持与参与讨论。  发表于 2014-12-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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