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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击完成”和“完成闪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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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2 18: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1-12-13 08:17 编辑

闪击完成完成闪击
我在讨论新规则里门球动作之间的衔接的规定http://www.menqiu.com/thread-13231-1-1.html)里和网友天山雪有重大分歧,单挑出来请大家讨论。
规则有三处提到闪击完成完成闪击
一、18页,6-9-2-1 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
二、28页,6-15-2-4 待所有的闪击完成后才能获得续击权
三、29页,6-16-2   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我把第一条里的完成闪击看成完成闪击的动作,即击打了自球,把第三条、第二条里的闪击完成看成闪击的全过程的完成。
于是引出下面一段话:
这样看来,规则在这里有点毛病,闪击后如果踩球脚不抬起,闪击过程不为结束,即不为闪击完成,即不产生续击权,即不开始计10秒。而规则又没有抬脚时间点限制,所以踩球多长时间都是合法的。可以成为拖延比赛时间最好的方法。
天山雪认为,完成闪击 闪击完成 是等价的,所以,10秒内完成闪击。应当是10秒内必须抬脚,不抬脚就超时。
这里出现重大分歧。可不可以以成为拖延比赛时间最好的方法,是次要的。主要是10秒内必须击球,还是必须抬脚,因为我打球以来从来不知道有10秒内要抬脚一说。
所以,规则在这里还是有写明的必要。
如果我的理解对,18页,6-9-2-1应写成: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的击打自球动作
如果天山雪的理解对,18页,6-9-2-1应写成: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过程
盼更多网友参与讨论。
不知天山雪是否同意我这样提出问题。

点评

按规则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我理解闪击完成是对单球而言,即击球员须在10秒内完成闪击动作。而完成闪击是指所有的闪击完成,如撞击两个或多个他球时,必须是对被撞击的所有他球都闪击完成后才能称为完成闪击。  发表于 2011-12-12 20:09
发表于 2011-12-12 20: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天山雪的观点正确.10秒内完成闪击应包括抬脚.但是,实际比赛中,特别是老同志闪击用时多,一般没有严格执行,10秒时把球闪了出去,就不会判犯规,不管你抬没抬脚.这样看来,楼主讲的 也有道理.
发表于 2011-12-12 20: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选手把自球踩上后瞄了半天,有起身改变方向闪,用时都超10秒。
发表于 2011-12-12 20: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没有必要规则里写“什么时候抬脚”,闪击阶段超时(10秒)就是犯规,不存在“不抬脚延时”的可能!
发表于 2011-12-12 21: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抬脚”,的确实该讨论一下,老师说的对,这给裁判值裁造成一定的困难,没法向队员做出解释。
发表于 2011-12-12 21: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cuigenwu 发表于 2011-12-12 20:58
我认为没有必要规则里写“什么时候抬脚”,闪击阶段超时(10秒)就是犯规,不存在“不抬脚延时”的可能!

老师好;看了您的论文后,我看是否这样理觧更明白;当自球行止【稳】后,开始10秒计时到闪击完成脚离开,自球共用了10秒或9秒算完成闪击过程接下耒又i一个10秒计时开始撞击,,,,,,谢谢指教。
发表于 2011-12-13 21: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完成闪击是闪击成功的局部,闪击成功是闪击过程的局部。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闪击成功后踩球脚何时抬起应阐明。
发表于 2013-6-23 03: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同时撞击两个或多个他球时,10秒之内是不容易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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