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门球裁判员应具备的条件
裁判工作是门球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在比赛过程中具有组织、教育、宣传和推动门球运动的作用。裁判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比赛能否顺利进行和运动队技术水平的发挥。
门球裁判员要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门球运动,团结敬业、好学上进、光明磊落。
二、精通门球竞赛规则,在执裁工作中避免错判、漏判,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三、具有钻研精神,勤于实践,在比赛中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裁判工作的能力,适应门球运动的发展。
四、遵守赛会规章制度,互相学习,虚心听取意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不议论他人。
五、衣着整洁、仪表大方、文明礼貌、平易近人。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门球竞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