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第五届“帅乡杯”
门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4年10月15-18日,在重庆市江津区门球场举行比赛。
二、办赛单位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承办:重庆市江津区体育局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重庆市江津区门球协会
三、参赛单位
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部队离退休门球队。
四、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报名队数不限,年龄不限,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5-7人,2级以上裁判员1人(裁判员年龄70岁以下),随队工作人员1人,未带裁判员的队交代聘费300元;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宜该项运动者方可参赛,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三)参赛运动员须着装统一,穿平底运动鞋;
(四)裁判员应自带白色运动服装、运动鞋、裁判员等级徽章方可执裁。
五、竞赛项目
(一)团体赛
(二)个人赛(单打)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2011《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比赛在15×20米非注沙型人工草坪赛场进行;
(三)比赛采取分组循环和淘汰附加赛制,最终决出名次;
(四)参赛队教练员、队长须佩戴标志参赛。团体赛只允许教练员1人指挥。个人赛不请教练自己指挥,每人只打4个球,每场为25分钟。
(五)经费
团体赛每队收参赛费300元,个人赛每队收参赛费100元。汇江津区门球协会周星惠收,收到汇款方可列入编排,交费不参赛不退费。参赛人员食宿大会不作统一安排,提供江津城区部份旅馆名单,价位可自行联系。若请大会安排住宿的队,请与大会直接联系。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团体赛录取前16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
第一名奖金5000元奖杯一座;第二名奖金3000元奖杯一座;第三名奖金1500元
奖杯一座;第四至八名各发奖金500元奖杯一座;第九至十六名各发奖金300元发证书。
个人赛录取前8名颁发奖金。
第一名奖金1000元;第二名奖金800元;第三名奖金600元;第四名奖金500元;第五~六名各发奖金400元;第七~八名各发奖金300元。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2014年9月30日前将报名表和报名费邮寄重庆市江津区门球协会周星惠收(汇款时周星惠名字不要写错,以免造成取款困难)地址:江津区几江滨江大道西段南桥头门球场 邮编:402260 传真:47542303
联系人:李炘然,联系电话:13110279913、15023635580。
(二)报到:各参赛队于10月13-14日在江津区门球协会办公室报到。各代表队抵达江津的乘车路线:乘火车可在江津火车站下车,再乘江津公交车(2元)到南桥头下,直到门球场。如乘火车抵渝,从重庆火车站(包括龙头寺、菜园坝)两个火车站附近均有长途汽车抵津,全程约一个小时。如乘飞机抵渝,从重庆江北机场搭乘江津汽车抵达,或乘大巴车到重庆菜园坝长途汽车站,再往江津,全程约一个半小时。
(三)10月14日上午9时裁判员在区门协会议室参加学习。下午4时在江津区门球场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表 (打印传真)
队 名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队内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领队 | | | | |
2 | 教练 | | | | |
3 | 队长 | | | | |
4 | 运动员 | | | | |
5 | 运动员 | | | | |
6 | 运动员 | | | | |
7 | 运动员 | | | | |
8 | 运动员 | | | | |
9 | 运动员 | | | | |
10 | 工作员 | | | | |
11 | 裁判员 | | | | 等级( ) |
“请用正楷填写报名表”
联系人: 电话(手机):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