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五
5,闪击
多年前,在狂人刚学会打门球的日子里,每次在场上遇到闪击时,总有一种惧怕的心理,担心完不成闪击动作。烨鹤认为的“关于闪击的规则复杂,而且不周全,例如,俩球都在在脚下时抬一下脚,犯规吗?犯那条?网上讨论规则问题有一大部分是和闪击有关。”说法有代表性。
实际上,门球场上关于闪击引发的问题很多,尤其是在我们国内通用的非常平整的门球场上,几个漂亮的闪带球和制作出王牌球后精准的闪送,进而形成搬家似的场上调度,可以使场上形成严重的一面倒。
规则对于闪击和闪击过程有很长的篇幅予以规范。其中,对闪击成功做了三条解释:
1、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厘米及以上。
2、被闪击的他球撞柱。
3、被闪击的他球出界。
对闪击犯规,规则做出了九条规定和四点说明。
由闪击引发的网上讨论一直不断,有的问题还真的难以搞清。
为什么规定闪击他球一定要离开10厘米及以上呢?像闪击他球撞柱或出界(不考虑距离)的规定不是很好吗。
像烨鹤认为的那样:"把闪击改为对被撞球的一次击球权,可以有闪击同样的效果。规则简化很多”行吗?
更有大胆者,开始尝试“无闪击门球”。这是四川版主青风山上的创意,狂人参与了研讨。点子成型于镇江市委党校306房间(一个故事发生的地方),实践于狂人和几个网友在镇江临时的门球场。
前几天,在语音室特定的环境下,狂人介绍了“无闪击门球”的办法。最近,力争完成一场配解说的视频,有兴趣者可以就此展开研讨。
书归正传,也算是对规则提出一点建议:对闪击成功的三条可否改为一条:被闪击的他球产生移动(不考虑距离)。只要被闪击的他球与自球不是密贴,就算闪击成功,这样规定,你认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