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员 登录
中国门球网 返回首页

王歌@的个人空间 http://www.menqiu.com/?396151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小评论】转发四则

热度 3已有 129 次阅读2025-11-6 08:55

【小评论】转发四则:
乡镇政府没理由“门难进”

据《半月谈》报道,记者走访发现,一些乡镇政府在大门口设置了道闸、岗亭、门卫,群众进出需要联系、登记,手续繁杂,让群众啧有烦言。本来最接近群众的基层政府,却出现了“门难进”现象。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市委大院、县委大院陆续向民众开放,不再设门禁,有的还拆除了围墙,和街区连成一片,也和居民融为一体。这么做不仅没有发生安全问题,还增进了群众和政府机关的亲近关系,赢得了普遍点赞。

在这一趋势和理念之下,一些“大门紧闭”的乡镇政府还是要更平易近人,积极顺应开放的趋势,主动拆除“心墙”,实现公共资源与民共享。(图/蒋立冬 文/与归)

群众合情合理的改名诉求,应该被尊重

有人频繁改名博眼球屡屡成功,也有人因名字饱受困扰想改名却频频遇阻。

广元市旺苍县一位女士,日前通过问政平台反映,自己不喜欢名字“丽春”,从小到大因这个名字受到不少辱骂,造成了精神和心理伤害。为此,她跑了4次派出所,两次提交申请材料要求改名,均被旺苍县公安局驳回,并让其补充医院开具的相关精神证明。

工作人员给出的依据,是四川省于2018年出台的《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文件第五十四条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而在可以申请变更的情形中,有“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一项,但工作人员认为“丽春”没有歧义,所以无法更改。

“丽春”,乍一听确实挺正常的,但是当女子反映自己从小到大受到不少辱骂,其实就好理解了:《鹿鼎记》里就有“丽春院”。金庸小说及其改编的影视剧可谓家喻户晓,女子的困扰很容易想见,这样的共情本不难,可当事人却吃了一次又一次闭门羹。

一个人到底有没有因为自己的名字而遭受困扰或伤害,不能单纯地从字面意思去分析有无歧义,而要联系现实生活。它可能来自同学的一句调侃,可能是同事的私下嘀咕,这又如何取证呢?而且,相关歧视和嘲笑对一个人造成的精神伤害,并不是只有直接反映在医学证明上才存在。

再退一步说,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民法典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基本法律,应当优先适用;地方性法规与民法典等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修改或废止。这都是基本的法律常识。更何况,当地工作人员给出的“工作规程”,只是属于内部规范性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当地已经表示,相关部门正在调整修订工作规程。民法典都施行快5年了,滞后的、和上位法明显冲突的规章制度,理应及时对照修正。

此前,男子“朱雀玄武敕令”13个月11次申请改名引发热议,其刻意频繁改名有明显博眼球、进行网络炒作的嫌疑。这与“丽春”的情形有着根本区别。可做参考、对比的是,今年8月,四川乐山一网友求助:自己名字谐音是“旺财”,经常遭到朋友同事嘲笑,申请改名希望能通过。对此,当地警方明确回复“按照规定,申请人没有背刑事案件、征信没问题等,就可以改。”

居民因种种原因申请改名,对职能部门来说,是管理也是服务,还是要多一些灵活性和人性化,如果判断下来是合情合理的改名诉求,就应该尽量尊重。

还要认识到,政府服务部门对于相关政策,灵活执行和机械执行,往往存在很大差异,给群众带来的体验和感受也很不一样。而动辄让人开证明的工作思路,同样要不得。期待当地有关部门能够多站在办事民众的角度看待问题,尽量给当事人改名提供方便。

面对网络医闹,不能让医生独自扛下所有

近年来,网络医闹事件时有发生,个别患者及家属发帖将医疗纠纷事件添油加醋成“医疗事故”,以“维权”之名煽动网民情绪形成舆情,胁迫医院满足其不合理诉求,甚至演化成针对医务人员的网络暴力,最终酿成恶果。

一个较为知名的案例即今年8月,河南周口一家医院的妇产科主任邵某某在发布一条视频后跳楼离世。在坠亡前7个多月时间里,多个账号在社交平台以“互捧流量”的方式,利用3起医疗纠纷攻击邵医生,并演变成具有声势的网络暴力,直接造成邵医生的悲剧。

从报道中可以看到,面对这种颇具杀伤力的网络暴力,很多时候是医生独自扛下了所有。医院虽可提供心理与法律支持,也可通过官方声明的形式发布通报,但囿于权限,对于阻止网络医闹几乎无能为力,只能是医生自己努力取证、反复投诉维权。

同时,一些医院出于对舆情的恐惧,倾向于对事件冷处理,让医生独自消化巨大的舆论压力和心理创伤。报道中有医生就反映,当地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医护人员在网上发帖要求严格,有时就算碰到委屈也不敢贸然发声,“这是一个‘禁声丢名声,发声丢工作’的两难问题”。

网络医闹的危害性不小,但相比于传统的线下医闹,还缺乏清晰的认定。比如此前就有专家表示,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医闹”入刑,线下“暴力伤医”行为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名,但对于网络医闹的界定与处罚仍待进一步细化。

也正因此,对网络医闹往往没有系统性的应对方案。这在前面提到的邵医生案件中很典型,比如她曾去派出所报案,但一度未获立案。这或许反映了规范空白的尴尬——如果是线下攻击可能很快就会引起重视,但因为是网络发帖,到底属于什么行为就开始模糊了。

然而,网络医闹不仅会让医务人员心生恐惧,也会削弱医疗体系的韧性与凝聚力,最终受损的是整体的公共利益。面对网络医闹,不能再束手无策了。

首先,应当加紧明确网络医闹的定义、惩处机制,对一些典型案例出台专门的司法意见,给问题治理提供可操作的依据。在实操层面,主管部门、医疗机构、执法单位和互联网平台也可以建立联动机制。

当网络医闹事件发生,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有渠道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能迅速介入进行责任认定,平台及时提供网络信息证据,执法单位则依据这些依法依规处理。这种联动机制,既能在早期阶段遏制舆情的恶性扩散,也能为医生提供及时、可靠的制度性保护。

也应当看到的是,现实中不少医疗问题正是因为网络曝光才得到关注和纠正。发帖究竟是维权投诉还是无理取闹,关键要看是否存在故意捏造事实、恶意诽谤、牟取利益等动机,以及是否有权威的事故认定、调查结果作为依据。

话说回来,任由网络医闹发展,也会消解社会信任,对正当维权者造成冲击。只有在全社会、线上线下形成治理合力,才能真正遏制网络医闹,守护良性的医患关系和医疗秩序。

社交媒体的“活人感”为什么越来越少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一种感觉——社交媒体的“活人感”确实越来越少了。打开手机,不管是哪个平台,不管是大V还是明星,发布的帖子都极为程式化。不是分享一点无关紧要的心灵鸡汤,就是商业味道十足的宣传式“营业”,既没有个性化的表达,也很少有原创的内容。打开评论区,也是同样的画风:要么是一大批粉丝、水军复制粘贴式的回复,要么是一眼AI的刷屏。

这是怎么回事呢?郑智化的退网就很典型。他在社交媒体上的发言确实有不准确、不妥当的地方,但一个人因为情绪有些激动用词不当,本来也是生活中很正常的现象。可是在不宽容、不友好的网络环境中,哪怕是一点“失误”,就可能遭遇意想不到的猛烈质疑,甚至是恶毒的人身攻击。有类似遭遇的名人或普通人,相信不只是郑智化。

虽然,社交媒体往往会在风波过后封禁一些带头网暴的账号和用户,但恶劣的影响已经造成,“好好说话”的气氛已经被破坏。甚至可以说,每一次“迟到”的处理都更像是变相的“鼓励”。类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也让所有人看得明白:要说话,就得字斟句酌、小心翼翼,说点毫无营养的“片汤话”“场面话”;要么,就干脆选择不说话,保持沉默。

如此一来,不仅社交媒体的“活人感”越来越少,整个公共舆论场的话题也正变得越来越琐碎、庸俗。如今的热搜榜被各种明星的八卦、无聊的消息占据,绝非偶然,因为它们就是当前病态网络环境催生的产物。

如果单纯用流量、热度或者数据来衡量,相信现在的各个平台都可以轻轻松松地交出一份漂亮的答卷。这不仅是因为很多头部平台已经拥有很强的用户黏性,还因为在当下的社交媒体中,最具“活人感”的内容不是别的,正是各种“饭圈”“八卦”带来的永无止境的互撕、对立、争吵。

打开平台,海量的信息仍然会潮水般涌来,但值得用户认真阅读或者思考的内容,又有多少呢?那些曾经用优质创作给我们带来启发的创作者,如今还剩下几个?尽管现代人越来越离不开智能手机,尽管我们的下一代或许会是社交平台上更纯粹的“原住民”,但孩子们又会从中受到怎样的影响,会被培养出怎样的人生观、价值观?

今年9月,多个互联网头部平台接连被网信部门约谈,并被责令限期改正、警告。不管是热搜榜炒作“明星个人动态”,还是呈现“琐事类词条”,这些平台的共同问题就是扎堆呈现不良信息内容,破坏清朗的网络生态。

社交平台的诞生,曾经是互联网发展史上一件里程碑式的大事,它给了每个普通用户的记录生活、表达观点的平等机会,应该成为真实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但“活人感”的稀缺,难免会让社交媒体“变味”,如果还看不清现实和趋势,如果还沉浸在热度的狂欢里,如果还满足于流量带来的利益,那么总有一天,社交媒体也会彻底“变质”。

流量不是不重要,但流量到底应该倾斜给哪些用户、哪些话题?那些值得探讨的公共事务或许比不过八卦 “爆款”,一个习惯于理性探讨、深刻思考的用户也可能比不过热衷于拉踩引战的“网络喷子”,但哪一个更能为社会带来公共利益,更能营造健康、清朗的互联网舆论场?答案显然是不言而喻的。

 

      路过

      雷人

      握手
      2

      鲜花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2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回复 海兰 2025-11-6 19:56
      谢谢王歌@老师的【小评论】转发四则报道。
      回复 海兰 2025-11-7 20:56
      王歌@老师晚上好、顺祝老师晚安!
      回复 输赢一笑 2025-11-9 14:45
      谢谢王歌@老师的【小评论】转发四则报道。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会员

      Archiver|手机版|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6-4-1 15:5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8-2015 Design: Comiis.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