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工行二队与联通队比赛进入第二阶段第三轮最后争夺前四名时发生的事情。不该发生的误判。比赛场上除了球员就是裁判员,然而裁判员的执裁规范、公正、准确、到位直接关系到比赛双方的胜负和公正。上次比赛中发生过裁判员跑动不到位,6号球进三门与门后距一线边4号球是否接触无法判定(接触就是双杆求,否则就一次续击权),裁判员宣判6号三门得分,而在一边看球的白方队员说6号进三门撞击4号(这干球决定白方的胜负),这时比赛还有1多分钟,争执一会,裁判员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改判双杆球,这样白方双杆上柱既赢得2分数,又拖延了时间,这是计时表响起,裁判员不知出于什么想法或者根本就没有听到时间,继续呼号,结果红方7号球撞击9号球,将9号球送进二门得1分,自己随即进二门又得1分,然后瞄准三门前8号球击中,将8号球闪击出界,自己进三门又得1分。最后双方分数相等,红方5号球得6分是最高分,裁判员宣布红方胜。可是铁路门协最后裁定7号得分无效,判白方胜。虽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我们不计较胜负,但这件事我总觉得应当引起我们做裁判员的注意,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