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也欢迎你落户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拓宽落户渠道,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 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探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 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在城镇化过程中,大城市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多,公共资源丰富,因此对外来人员的吸引力大,但由于这类城市的户籍限制让外来人务工人员落户很难;而中小城市公共资源相对不足,就业机会少,这类城市落户虽然容易却缺乏吸引力。面对这样的问题,《通知》也给出了解决方案,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 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区分城市的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户籍人口比重低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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