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字版 十秒超时,是球员动作慢? 故意拖延时间? 裁判水平低? 偏袒? 球例漏洞? 时限,在门球场上常为讨论热题,相信在各项球类比赛中,门球是最多纷争,最多投诉的项目了! 为何会有这问题产生呢? 我认为就是发明门球这运动的创造者出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 --- 就是比赛结束的方法。 每一种竞技项目都要有一个明确的比赛结束方法,我们才可完成比赛,分出胜负,门球就采用了一个错误的方法 --- 时限。 球类运动的比赛结束方法有三种﹕第一种为时限,例如足球、篮球、手球等;此等项目是在限时内取得高分者胜,因而领先的一方,必定会希望时间不断溜走,但比数不改变,他们会用尽一切方法(合法方法)去拖延时间,例如是控球在自己的一方,但此类项目的特点是对方可去抢夺己方球以阻止拖延时间,用控球在己方是有一定难度及需要技术;门球就绝不可用此方法,因为当己方拖延时间时,对方根本就无法阻止,唯一可阻止的是裁判,因此对方只有眼巴巴地让对方不合理地拖延时间,亦只有把命运交在裁判的手上,因此埋怨声、争吵声就在这情况下出现了! 第二种比赛结束方法是定分,例如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此等项目是先取得某分数就胜出,但此类项目的特点是不断攻击,每次球儿在自己手中,就会尽量发出攻势,不会等候,攻击成功得分,攻击失败失分,每一次出撃都有一方会增添分数,分数是不断增添的(注﹕以前的排球及羽毛球是有发球权一方才可得分,以致产生比赛时间不受控制的情况,现已更改球例),门球比赛又不可用此法,因为打门球不是攻击对方而得分,攻击对方球与过门取分是两回事,以先得某分数胜出,可能打一天也未能完成一场比赛! 第三种比赛结束方法是定轮次,例如保龄球,双方完成一定的击球次数就完成比赛,原因是双方各自击球,没有争夺对方球的机会,也不是攻击对方而得分;门球虽然并不像保龄球各自各打(其实国内现在已想把门球推向各自各打的方式),而是双方争分,争地,争势之竞技;双方要过门夺分,又要在不贴身抢夺下,阻止对方取分;争取有利位置,为下一球铺路;比保龄球复杂得多,所以发明者就以为不可用保龄球的结束比赛方法, 其实并不然! 门球如果采用定轮次结束比赛,加上每打一球时限加长至20秒,相信有90%的纷争会减除,试问,要打足7轮才完成(7轮是一个举例),领先一方无需拖延时间,落后一方也不怕被“黑”去时间无法追上,裁判员也不会被误会是偏袒其中一方 --- 故意拖慢帮助领先一方,或快速叫号协助落后一方。事实上裁判员也没法偏袒! 每打一球时限加长至20秒,以防止球赛时间不受控制,也防指挥迟迟不发出指令,球赛也会很顺畅。 以上的分析,希望门球界前辈及领导能深入考虑,使门球能发展得更公平,更有趣。同心门球会亦计划在十周年门球赛里,批量使用轮次结束比赛方法,以作试验! 到时希望大家有机会尝试新方法及给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