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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网上说要收集对国际规则的意见,写了几条:
对国际规则的意见
1, 号码必须胸背同时有, 这是要给观众看,也给看录像或电视观众看。
2,球队的组成要有要教练,也要有领队。
3,根据规则,比赛进行中缺员最好的办法是不报告裁判员,这样当缺员回来时可以顺利继续上场。
4,同分时高分多者胜极不合理,因为高分多者,同时也是低分多者。所以,如果可以平局(循环赛里)就判平局,否则,点球决胜。分数累计。
5,确认的内容可精简:
A,过门情况已经宣布过,且有计分板可看。
B,闪击是他球是否压门线,应由球员自己判定,裁判不是教练。
C,撞击的球号,是刚宣布的,不应再确认。
6,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 。那么撞击两个球,就在场上球停的同时进入对两个球的闪击过程。按规定是犯规的! 闪击过程从拾球开始,才是合理的。
国际规则优于中国规则的地方:
1,没有把球在脚下的移动列为无效移动,(因为动一动就要复位没有办法打球了。)
2,裁判法的定位准确,是 “裁判员工作指导”不是高于规则的“法”,而是从属于规则的 工作方法。(例如规定了甲乙裁分工、站位,按它做最好,但是错了仍有效。)
3,“闪击成功”定义准确,明白。
4,闪击过程以抬脚为结束。(没有非闪击阶段触球问题)
5, 不要求裁判面向击球员呼号。裁判不分心,尊重观众。
6,清楚的表明球停才能呼号。请见
国际规则没有“球停下来之前可以呼下一号”
7,裁判员挡球了,仍可按力度判界外。(中国规则一律界内,你想及时纠正,不行!)
8, 没有允许使用各种色样的球槌的自己否定自己的规定的话。
9,确认是“可以”请求确认,就是不确认就 据实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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