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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理解了规则的“使用双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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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烨鹤
时间:
2016-2-15 16:22
标题:
我理解了规则的“使用双杆”难题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6-2-23 07:22 编辑
在和网友们理解规则的切磋中,我悟出了“使用双杆”的难题的正确答案。
以目前规则的条文来分析:是不是这样:
打成双杆后,获得两次续击权。
但是规则允许放弃击球。
所以在第一次续击以后,合法的放弃击球。这样你就没有使用本次获得的双杆。
按规定,你队还有一次双杆的使用权。
有人说 "
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
”,是的,此语当然是 是否获得双杆权的标准,如此明白的专家们不可能认为这是 “已经使用的标准”吧!
所以问题可以很圆满的理解为:可以获得多次,但是只能使用一次!
哈哈,我解决了大家困惑的难题!
作者:
海兰
时间:
2016-2-15 16:38
谢谢老师的报导,您说得明了,准确。学习拜读记下了!
作者:
军旗
时间:
2016-2-15 16:44
你这是把“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从规则中删掉后,才可以算是一种解释,一种执行办法。现在明明在那写着,就视而不见?问题就解决了?
作者:
罗珊
时间:
2016-2-15 17:19
是的可以获得多次,但是只能使用一次!
作者:
门球老李
时间:
2016-2-15 17:48
这样的理解当然十分有利,要看裁判如何宣布和如何记录,还是与裁判员记录员有直接关系,新规则遇到新问题了。
作者:
泰山414043753
时间:
2016-2-15 18:01
这样的理解当然十分有利,要看裁判如何宣布和如何记录,还是与裁判员记录员有直接关系,新规则遇到新问题了。
作者:
寒江垂钓
时间:
2016-2-15 18:07
问题可以很圆满的理解为:可以获得多次,但是只能使用一次!谢谢老师的报导,您说得明了,准确。
作者:
荔浦老罗
时间:
2016-2-15 18:38
这种解释也还可以算是一种解决的方法
作者:
军旗
时间:
2016-2-15 19:05
罗珊 发表于 2016-2-15 17:19
是的可以获得多次,但是只能使用一次!
以闪击完成为获得双杆权的标准,但是使用只能一次,不是每次都必须使用,按规定也可以放弃不用。
您的解释不能令人信服,要知道“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它就是解释”使用“的。
作者:
齐布龙.东博
时间:
2016-2-15 19:22
这样仍然增加了裁判员的工作强度,增大了难度。
作者:
崔根武
时间:
2016-2-15 20:44
我同意
烨鹤
老师的论点: 赛场上打成了双杆,不想用你可以放弃闪击,此双杆就废了,不能计入双杆。因为计入双干的标准“
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
”。
作者:
从零开始
时间:
2016-2-15 22:43
荔浦老罗 发表于 2016-2-15 18:38
这种解释也还可以算是一种解决的方法
请百忙中浏览:
《
学习新规体会之二----谈谈"双杆球"的使用问题!
》
作者:
球场轻风
时间:
2016-2-16 14:01
这里有两个问题相联系:一是只准“使用”一次双杆,二是可以放弃续击。第一,打成双杆,可以使用也可以不使用。第一次不使用可以第二次使用(这要对打双杆有预见性)。因为,第二,可以放弃续击权(续击也是击球)。麻烦来了:是按上面说的理解,还是第一次打成双杆就必须使用,双杆不能放弃。解释权在中国门协,门协应派人到网上来见见大家了。
眼看比赛季要来了,专家不能出来解释解释?
作者:
江永乐
时间:
2016-2-16 15:04
谢谢老师的报导,您说得明了,准确
作者:
白银元
时间:
2016-2-17 20:39
这确实是一个争论的问题。还是专家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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