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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九届球王争霸赛收费中遇到了一件麻烦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河东一卒 时间: 2014-9-10 14:58
标题: 第九届球王争霸赛收费中遇到了一件麻烦事
本帖最后由 河东一卒 于 2014-9-10 17:41 编辑
张明月,男,67岁,夏县人,负责报道收费。
张永辉,男,64岁,绛县人,负责收费开票。
范志文,男,64岁,绛县人,负责发饭票安排住宿。
我们三人受大会委托,义务为大会服务,没想到还受到了非常大的伤害。“你们没开票,就把钱贪污了”。我们非常生气,就去找郑炜,要求通过大会广播把事实讲清楚,郑炜坚决不让,我们就忍了。
现在,我们三人把事情经过讲出来,让大家评评理。
冯建毅,8月13日中午报道,当时按第一阶段收费标准,每人每天吃30元,住宿30元,计60元。当时冯交了2个人13-15日的食宿费,每人160元,计320元。冯建毅把钱交给了张明月,张永辉给她开了320元的收据。之后,冯建毅提出13日晚不吃饭把饭票退了,给她退了10元,实收了她310元。
第二阶段比赛从8月16日-8月21日,每人每天吃40元,(早饭8元,午饭20元,晚饭12元)住宿2个标准,带卫生间的每晚40元,不带卫生间的每晚30元。
第二阶段的食宿费从8月15日就有人开始交了,因为第一阶段是一种饭票,第二阶段是另一种饭票,不买饭票16日就吃不成饭了。8月16日下午张永辉第一次找冯建毅催收第二阶段的食宿费,她说已经交了。张永辉说:交了给你开的收据呢。她说:没给我开收据。张永辉说:凡交钱的我都开收据,怎么能给你不开,你再仔细找找。我和张明月各负其责,我开票他收钱,怎么能不给你开呢?冯建毅说:第一次也没给她开。张永辉说:第一次你确实交了,有底票为据,第二次你确实没交。张永辉回到住处后,再次查找所有收据,根本没有冯建毅的,张永辉就问张明月,冯建毅把第二阶段的食宿费交了吗?我说没有。张永辉说:可她怎么说交了,我们没给她开收据,她到底交给谁了?第二次张永辉在路上碰见她,催让她交食宿费,她还说交了。
8月17日晚我们三个人开好收据,到她住的房间去催她交食宿费,她还坚持说交了,我们说:收你不收你都凭收据说话,你的收据呢?她说没开。我们说:我们把所交费的人都开了票,怎么能给你不开。冯建毅说:“我有的是钱,根本不在那几个钱”。那我们又说:“我们虽然是乡下人,也不缺那几个钱,况且我们为公办事,开票和收钱是两个人,一个人收钱,一个人开票,你根本就没有交”。冯建毅说:“你们没给我开票,就把钱贪污了”。我们非常生气,就说,那明天球场见,让大家评评理,看你是否真的把钱交了,我要通过球赛的广播通知你交费。冯建毅说:“不和你们说了,我要给郑炜打电话说”。我们三个人就走了。
我们三人在楼下20号房间找到了郑炜,把冯建毅没交费的过程仔细讲了,这时恰好冯建毅给郑炜打电话,郑炜接到电话后,说现在3个收费人正在此说你交费的事,那你来一下。冯建毅来到20号房间,把自己交费的理由重复了一遍。我们三人说:“你确实没交,交了的有收据证明,凭空说的不算”。双方争执不休,郑炜见没办法,就问冯建毅,你说把钱交了,现在三个收费人都在,你把钱交给了他们中间的哪一位?冯建毅看看我们三个收费人,说“没交给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人,我把钱交给一个比(张明月)稍胖的一个人了”。郑炜说:“那你把钱交错人了,他们三个自始至终在收费,你怎么把钱交个别人了,没交到大会收费处”。冯建毅走了,郑炜在收据上签了名说:“食宿费未交到报到处”。并且又说:“交错人等于没交,怎么能说交了呢?”
从8月16日-8月20日冯建毅不交食宿费是怎么生活的呢?她每天违反规定在宿舍吃饭,给宿舍招来了很多虫子,同屋住的人很讨厌。没饭票在宿舍吃谁的饭呢?
关于这件事我们三个收费人都非常生气,几次找郑炜要通过大会广播向冯建毅收取食宿费,让广大球友评理,都受到郑炜的拒绝。赛事虽已过去数日,但我们三人仍难以接受这种说法,现把经过告知网友,让大家评评。
作者: 调研员L 时间: 2014-9-10 15:28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龙王哥 时间: 2014-9-10 22:11
做事要一清二楚,做人要清清白白。
作者: 诸暨人老骆 时间: 2014-9-13 06:47
本帖最后由 诸暨人老骆 于 2014-9-13 22:22 编辑
人品是第一位的,人格是最重要的。这种亊只有凭良心!
作者: 玉面飞龙 时间: 2014-9-13 07:33
吃一亏长一智碰到大型比赛装个录象头反正价又不高这样的话又能防盗
作者: 歌声嘹亮 时间: 2014-9-13 08:29
河东一卒老师的报道如果属实(我分析不会有假,1.对方无缴费收据。2.收费方查无存根)。让我们又进一步认识了俩位"名人"。一.区区几佰元钱事小,骗吃骗住反映出一个人的人品。二.作为大赛的策划组织者,处理问题应公正彻底,不能虎头蛇尾当半吊子。要这样为人处事,今后谁还敢接办你的赛事?以上是我阅主题帖后的有感而发,支持正义,打击斜恶的实话实说。
作者: 三丰羊 时间: 2014-9-13 09:29
人上一百、种种色色,真是有损门球人形象。就这种人也要去争“”球王!
作者: 雾灵山豹 时间: 2014-9-13 12:20
好事不爱走,赖事传千里。其实郑炜处理也对,没有在大喇叭里广播的必要。此事已经过去了,也算小事一件吧。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愚者见愚,最好别提啦![/b]
作者: 上天观月 时间: 2014-9-13 14:50
我同意这个说法!
作者: 正能量量正 时间: 2014-9-13 16:30
作者: 马克里木 时间: 2014-9-14 21:49
这样的人也算门球人,建议全国各地所有比赛都禁止她参加,
作者: 半仙 时间: 2014-9-18 20:04
以后要认真
作者: 半仙 时间: 2014-9-18 20:46
给组织者提几个建议
1: 翻分问题 比赛时叫各队自己翻分 大家都是全国各地门球爱好者 自费 几百上千公里过来 再另外带一个翻分的 现实吗 队员交的费用干吗 建议 1 组织者安排 翻分人员 2 各队上下场次轮流相互翻
2: 教练问题 规定不让夸队场外指导 可是有的队可以有专职指导有的队不让指导 搞乱套了 建议 1:不管是专职或者夸队一律不可以有场外指导只能场内一人指导 2:不管场内场外随便请指导 但一队只限一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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