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12-6 02:37:10

根据规则说规则

学习11规则第十六条 闪击和闪击过程一、闪击
  (二)闪击成功后,所产生的球的移动均为有效移动。
二、闪击过程 
例:自球与A、B两球接触,击球员可暂时移开B球。如裁判员判断暂时移开的B球影响闪击A球时,由裁判员将B球再次移开。如果闪出的A球碰撞了临时移开的B球,碰撞后的移动均为无效移动,裁判员将闪出的A球放在碰撞时的位置。
三、闪击成功
  (三)被闪击的他球出界。
  说明:
  ●闪击成功后,被闪击的球将另一个待闪击的球碰撞出界,视为一次闪击完成两次闪击任务,不影响续击权。
从以上第十六条规则的文字表述中使我们认识到以下几点:1,闪击成功后,所产生的球的移动均为有效移动不包括“待闪击的球"的移动。如果包括就无需再有●闪击成功后,被闪击的球将另一个待闪击的球碰撞出界,视为一次闪击完成两次闪击任务,不影响续击权的说明。2.从二、闪击过程的例子中“待闪击的球”因影响闪击而多次被移动规则是在告诉我们什么?而且明确表述如果闪出的A球碰撞了临时移开的B球(待闪击的球),碰撞后的移动均为无效移动。这是制规人的匠心或者说是制规人的高明之处。因为他知道只有当其移动是无效移动时裁判才有权处理之。这不正是规则表明闪击的球碰撞“待闪击的球”的移动是无效移动吗,否则还能有别的什么理由来解释吗?3.可能有人会说既然你们认为闪出的球碰撞了“待闪击的球”是无效移动为何又允许被闪击的球将另一个“待闪击的球”碰撞出界,视为一次闪击完成两次闪击任务这正是制规人的又一匠心和高明之处的体现。在这里既显示了门球遵循的顺序规律也没有扩大闪击对对方的危害,有的只是加快了比赛的节奏。(未完待续)谢谢!




平常心 发表于 2012-12-6 05:32:57

您的见解很到位。学习了。

戈土衣 发表于 2012-12-6 05:35:01

本帖最后由 戈土衣 于 2012-12-6 05:52 编辑

      汉玉灵芝网友:你好!
      你的文章因“未完待续”,我仅发表第一点认识;要续读你的下文。
       一次击球撞击多个球后,在闪击过程中,第一个被闪击的球带动了待闪击的球:
      1、未被裁判员发现并未被处理的临时移开的球;
      2、球出界;
      3、没有出界。
上述三种局面性质不同,认定不同,处理也不同。(未完待续)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12-6 08:54:38

戈土衣 发表于 2012-12-6 05: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汉玉灵芝网友:你好!
      你的文章因“未完待续”,我仅发表第一点认识;要续读你的下文。
   ...

   喂!戈士衣老师老朋友您发此贴,是想表述什么?我反复看了几遍都搞不清楚?您是想让我回答您罗列的几种情况还是责难我用了未完待续的字眼。请老师明说。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12-6 09:00:42

平常心 发表于 2012-12-6 05: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的见解很到位。学习了。

我十分感谢罗珊老师、仰望老师、平常心老师的支持和厚爱!

仰望 发表于 2012-12-6 09:01:32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12-6 08: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喂!戈士衣老师老朋友您发此贴,是想表述什么?我反复看了几遍都搞不清楚?您是想让我回答您罗列的几 ...

支持一下汉玉灵芝的执着,有魄力!{:soso_e179:}我还想看你的说法,林静风闲躲哪了{:soso_e120:}{:soso_e128:}

水都人 发表于 2012-12-6 09:58:34

用规则说规则,以''法''制球!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12-6 19:06:10

本帖最后由 汉玉灵芝 于 2012-12-10 03:17 编辑

戈土衣 发表于 2012-12-6 05:35 http://www.menqiu.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汉玉灵芝网友:你好!
      你的文章因“未完待续”,我仅发表第一点认识;要续读你的下文。
   ...



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拜读了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主任 国际级裁判关键老师的大作。但读后令人大失所望,很难相信这篇文章是出自中国裁判第一人之手。文章既不引经据典,也不见用规则精神来解读网友之问题。语言模糊,逻辑混乱、全篇所言不能支持其论点。本人学习后试分析如下:关老师说闪击后他球的移动是有效的移动。因此1球闪击⑦球,并用⑦球将⑨球顶进三门应该也有效的根据是什么?我们理解闪击成功后他球的移动是有效移动,但他球的移动引起场上另外的球的移动不都是有效移动。例如:碰撞了间接移动的球的移动,碰撞了被裁判移开的“待闪击的球”的移动------11规则都有相应表述以上的移动不为有效移动。因而将闪击后他球的移动是有效的移动。因此1球闪击⑦球,并用⑦球将⑨球顶进三门应该也有效的理由并不充分。其次,假如⑨球移动有效,这样一来就使闪击⑨球的时间和空间发生了变化,也违背了闪击过程的行为顺序,有些情况甚至使闪击无法完成,I球也将无法续击。例如9球是过三门的球,I球闪击7球将9球碰柱,这时将9球放在哪里,又如何处理9球,不闪击9球,1球还有没有续击权?-----果真这样恐怕也不是规则的本意了。再者分析关老师的这句话,既然是有效移动和合法闪击,那么①球还可以继续对⑨球进行闪击。请问关老师这里的有效移动和合法闪击指的是那个球?请原谅,由于大家都知道的原因,您不可能做出回答。我们做个大胆的猜测吧,您说的有效移动指的是9球的再次移动,合法闪击对应的是1球。假如是这样的话。9球的再次移动如果不是有效移动,1球就失去了对9球的闪击权了吗?这显然也不对。规则中有针对此例的说明,我就不再赘述了。通过以上的分析,我认为关老师的“待闪击的球”不用闪击的手段而使其移动有效的论点是不成立的。谢谢。请老师予以斧正!










戈土衣 发表于 2012-12-7 20:10:07

    回汉玉灵芝网友:    一我没读过关键的文章,不能参与讨论;若既时读过了也不愿和他论理。    二我就执行现行规则,既没有创新的水准又觉得没有探究的必要;把握好《11规则》,执行就是啦。    三暂时还没看懂你的文章。所以,要退出本次讨论。但是,要说明我们的理解和执行情况是:(2012.12.6.5:35分钟本人回复贴的续)第一局面,移动无效,被闪击的他球放到碰球位置,临时移开的他球再择位移开。第二局面,一次完成两次闪击任务;但仍有一次续击权。第三局面,移动有效,得分有效,仍有对其闪击权。请理解。谢谢!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12-7 22:07:42

戈土衣 发表于 2012-12-7 20: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汉玉灵芝网友:    一我没读过关键的文章,不能参与讨论;若既时读过了也不愿和他论理。    二我就执 ...

   戈士衣老师:您是我十分尊重的老师,很愿意与您交流。我们都是很认真的在学习规则。同意您的前面的两条的判断,第三条得分无效,仍有对其闪击权。老年人认准的问题很难改变。我暂时还不能接受您的意见。欢迎您对我的文章提意见。

翔云 发表于 2012-12-9 09:45:51

水都人 发表于 2012-12-6 09:58 http://www.menqiu.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用规则说规则,以''法''制球!根据规则说规则
赞成“水都人"朋友以''法''制球!的观点!

罗珊 发表于 2012-12-9 09:57:57

根据规则说规则的形式好,通过反复研讨,更能搞清楚规则!

水都人 发表于 2012-12-9 10:30:05

球友在一起研讨规则是一件好事情,也正是中国门球网的一大特点。现行规则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门球之苑杂志上专家仍在解说,用个人的理解去谈规则,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每个人的理解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不同,这也很正常。我们把自己的观点谈出来,让球友们去评论,这本身就是一次学习的机会,希望这样的讨论越多越好,把所有网友的积积性调动起来,参与进来,中国门球网就会更加兴旺,这也是广大网友所盼望的。至于我们认识正确与否,让历史去评论吧!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12-10 03:26:57

仰望 发表于 2012-12-6 09: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一下汉玉灵芝的执着,有魄力!我还想看你的说法,林静风闲躲哪了{:soso_e ...

尊敬的军旗老师:您好!感谢您的指教,现在我把学习“球体移动”一节中的“有效移动”的认识表述如下:“有效移动是指击球员合法击球(或闪击)使球产生的移动”的表述只是规则规定了有效移动的必要条件。规则告诉我们,凡是有效移动的球一定是击球员合法击球所为,如果不是合法击球就不可能造成球的有效移动。但击球员合法击球(或闪击)使球产生的移动不一定都是有效移动,这还需要有效移动的充分条件来支持。击球员合法击球(或闪击)使球产生的移动的现象有两种,一种是被击的球的移动,另一种是被击的球又碰撞了场上其他球形成的移动。第一种球的有效移动必要条件是击球员合法击球,充分条件是不违背规则对其的具体规定或制约。例如:1.界外球必须进场的移动属有效移动,否则未进入场内的界外球的移动就是无效移动。2.击球员合法击自球未能成功过一门的移动也不是有效移动,他的充分条件是自球要过一门还得停在场内。3.规则还明确规定闪击过程中自球脱离开脚下的移动属犯规行为,也就是说自球脱离开脚下地移动是无效移动。当然还有很多例子,不再赘述。再看另一种是被击的球又碰撞了场上其他球形成的移动的情况。这种情况造成的场上球的有效移动的必要条件是被击的球的移动是有效移动,充分条件是又碰撞了场上其他球形成的移动不违背规则对其的具体规定或制约。例如:1.有效移动的球碰撞了间接移动的球,那么这个间接移动的球的移动不是有效移动。2.有效移动的球碰到了被移到场内的界外球,显然这个界外球的移动也不能视为有效移动。3.规则还明确规定闪击过程中 例:自球与A、B两球接触,击球员可暂时移开B球。如裁判员判断暂时移开的B球影响闪击A球时,由裁判员将B球再次移开。如果闪出的A球碰撞了临时移开的B球,碰撞后的移动均为无效移动,裁判员将闪出的A球放在碰撞时的位置。例子还有,不在列举。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判断一个球的移动是否有效移动,不仅要看其必要条件还要看其充分条件。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主任 国际级裁判关键老师的闪击后他球的移动是有效的移动。因此1球闪击⑦球,并用⑦球将⑨球顶进三门应该也有效的理由是不充分的。我们理解闪击成功后他球的移动是有效移动,但他球的移动引起场上另外的球的移动不都是有效移动。尊敬的军旗和泰虎二位版主老师,您们的合法击球”,7球移动有效,造成5球移动当然也有效的理由自然也是不充分的了。关键老师例中的⑨球,和你们例中的5球都是“待闪击的球”。因为“待闪击的球”不经过闪击而移动是不合时宜的,所以我坚持认为⑨球和5球不能得分。语言不周,多有得罪,望其原谅。欢迎斧正,不胜感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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