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虫 发表于 2022-12-23 15:08:38

谈谈门球运动中的界外球

         谈谈门球运动中的界外球



  是凡有场地限制的球类比赛,都会有界外球。
  有的球是以界内界外作为得分、失分的判断标准。有的球则是以比赛行为有效、无效的区分点。
  真是五花八门、各显神通。
  门球运动由于技战术的飞速发展,界外球逐年增多、单球界外的频次升高,严重影响激烈的比赛竞争。技战术的提升,并没有给门球运动带来更大的乐趣与发展。
  随之出现改革门球运动界外球的呼声越来越强。
  一圈四岛就是创新改革的典型案例。
  改革的目的是使门球运动更具有竞争性、合理性、趣味性。
  大的改革:全盘性、可行性、合理性,均需要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方能推开试行。
  俗话说:偏方也能治大病。
  我认为门球竞赛规则通过一定的调整,也会起到很大的改观。
  一、政策扶持:尽量减少界外球的判罚。原则:能不判的坚决不判。
    比如:场内球移动到界外,再经继续移动、静止时停在了界内。
    现在在比赛中普遍采取的是:界内球一经在界外露头、倒回来也不行,就坚决毫不留情的进行打击。
    致使在比赛中,许多精彩的运气界内球、技术界内球、战术界内球,全部绝迹、灭种。——有运气的球员,有技战术水平的球员,只能望洋兴叹!
  二、讲道德、实事求是的判。
    击球员击球有哪些权利?应该得到保护、不能判错!
1、击球员有击球干什么的权利。(即:有过门得分、撞击球的权利。)
    2、有选择将自球停在界内、还是界外的权利。
    3、有将自球选择击打到哪里去的权利。
    这一条权利:作为界外球来讲,继续击打到界外、现在是绝对不允许的。界外球、企图击打到界外,这完全是一件奢侈品!
    未能进入场内的界外球,——只能被发配回原籍。(被认定是:无效移动)
  未能进入场内的界外球,是否是无效移动?本人始终认为还值得探讨、商榷、争论、甚至是辩论。(因为他是合法击球产生的移动)
  这样的判罚和处理弊端,是显而易见,甚至可以说是骇人听闻!门球人不仅不能理解、而且也应该坚决的反对!
  弊端:
    ①界外球远距离进场,会变成一个活靶子,惨遭再次攻击、甚至是殃及池鱼。
    ②就近压线:许多界外球附近就暗藏杀手,守株待兔等你进来。
    ③界外球为了寻求活路,只能寻找偏远的山村(指:界外)寻求苟活(指:再进场)——岂料政策不允许、必须遣回原籍驻地。
  这条政策、危害极大,可以断送门球人的大好前程!
  ①界外球第一次寻找适合的场外停留,为第二次进场压线可以提供极大方便。
  ②2号球与4号球均在界外。2号界外球第一次击打到4号球界外附近停下,4号球可以就近压线。2号界外球第二次进场,可以非常方便、准确的给4号球搭桥、摆角发动攻击。——这是门球人都应该懂、都应该知道、都应该会运用的技战术。
  运筹帷幄、处事不惊、后发制人、绝处逢生、柳暗花明、惊艳叫绝、回味无穷的战略、战术、技术,就这样被无情的决策人毁灭了!
  三、界外球政策制定也应该有点同情心、人情味!
场内球触击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间接性移动,被视为是正常移动。
   为什么界外球进场触及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间接性移动,会被认定为无效移动?区别在哪?
  对于界外球进场,规则只有过门、撞击的特殊限制规定。还没听说有:不允许撞击门柱的规定。
  此条文虽然影响不大,但是会伤界外球的人心!


  提倡击球自由、判罚设置讲人情味、不恶意判罚,作为门球人的我来讲,就非常知足矣!
  说明:提倡击球自由——不该管的不管。
     判罚设置讲人情味——不该判的不判。
     不恶意判罚——未出界的不判出界;未过门的不判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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