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虫 发表于 2021-2-8 09:33:58

公开回答钟山明老师提问

         公开回答中山明老师提问


  我以大胆改革、严格管控、行为自律的精神发表了自己的改革观点。
  其一:正常比赛阶段,可以淡化、或取消10秒击球要求和考核。
  理由:
  1、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在正常比赛阶段,毫无任何意义。相信击球员绝不会这么去做。
  2、正常比赛阶段,合理击球时间、大家都会自觉掌握。
    唯有闪击行为:来回捡球速度会因人而异。但是闪击改变方向,动作是否迟缓、犹疑不决?是否有意耽误正常比赛时间,还是可以监督、进行适当要求的。
    如果大家认为:在正常比赛阶段,对于击球员无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击球、闪击行为,不做任何要求、顺其自然进行,也是可以的。
  这样老者、动作缓慢者,能够得到正常照顾。不是不可以的。
  3、正常阶段击球、闪击取消10秒规定,看来是可行的。不会影响正常比赛秩序。
  4、大胆改革:目的是针对在比赛特殊阶段、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
  有10秒规定、击球员便不会自律。难免不会产生有意拖延比赛时间、贴近10秒击球、闪击行为的动机,并付诸实施。
  取消10秒规定,有意拖延比赛时间行为、在比赛特殊阶段、由裁判员认定的客观事实来进行判定。且不受10秒时间判定的限定。
  这样击球员行为必须自我严格要求、必须自律。在比赛特殊阶段、只要击球员有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动机、和行为,裁判员随时可以判:有意拖延比赛时间行为犯规。
  结论:这样可以彻底取消击球员冒险、投机实施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从而达到击球员在比赛过程中行为达到自觉、自律的目的。
  有张有弛、松严结合、突出重点、严格管控、行为自律,修成正果。
  这只是自己大胆改革的一个设想。不一定可行、希望大家关注、赐教。

邯郸门球人 发表于 2021-2-8 10:18:38

谢谢老师的热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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